2020/01/10

工厂退出前环境场地评估

德瑞皮革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四路 16 号

委托方: 德瑞皮革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编制: 英环(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9 年 11 月

项目号:317000177

概述

英环(上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环公司”)受德瑞皮革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FL”或“客户”)的委托,针对德瑞皮革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四路16 号的工厂进行场地退 出前环境现场评估。本次评估包括如下内容 1) 第一阶段环境场地评估; 2)第二阶段环境场地评估(基础土壤和 地下水调查)。

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进行环境场地评估,记录目标场地的环境条件,包括与历史和当前活动有关的问题 以及目标场地的潜在环境负债(第一阶段环境场地评估)。最终目的是在德瑞 TFL 离开场地之前确定现场过去和 当前的活动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已知和可疑影响,以根据提供的信息和英环公司的专业判断避免任何潜在 的环境责任(第二阶段环境场地评估)。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环境场地评估的实施按照国际 ASTM“环境现场评估的标准实施:第一阶段环境场地评估 过程标准为 E1527-13,第二阶段环境场地评估过程标准为 E1903-11,相关工作范围基于我方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 提供的提案书(编号:PROP/3170071/0919)中的有关规定实行。此外,中国有关标准,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25.2-201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 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 术规范 HJ/T164-2004 分别也在评估过程中有所涉及。

I 第一阶段环境场地评估总结

TFL 经营有位于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苑经四路 16 号的皮革助剂制造工厂。占地面积 10,200 平方米,

包括 3 个生产车间,1 个仓库,1 个实验室和 1 个办公大楼,以及相关辅助设施,建筑面积总计约 6,285 平方米

(约 67,651 平方英尺)。

该场主要作为农业用地使用,直到 1987 年被当地的养鸡场收购,后于 1994 年建设为一家砖材(砖)制造 厂。TFL 于 2001 年租赁该场地并进行进一步开发。自最初开发以来,TFL 一直是该场地的唯一使用者。

根据英环公司的评估,该场地并未发现已知的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所识别出的与场地的过去和当前操作相关 的若干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如下所述:

  • 先前的地下储罐。据场地人员称,该厂于 2007 年在场地内建造了一个工艺废水地下储罐(UST),并于 2015 年拆除。2013 年环境、健康和安全尽职调查报告显示,由于地下废水储罐和下水道的表面存有裂缝以及不确定的完整性,可能导致的潜在泄漏问题。据场地人员称,在拆除储罐时未发现明显的泄漏痕 迹。但是,在英环公司进行现场访问期间,没有任何地下储罐移除的相关文件以供审核。由于缺乏储罐拆除后相关地下状况的描述信息,英环公司不能排除原有地下储罐的相关操作已导致地下污染的可能 性。
  • 场地内部及外部污渍。在现场访问期间,在该站点的以下内部和外部区域观察到了染色/溢出/泄漏:1) 1 号车间的液体调配釜周围的混凝土地板上观察到约 10 平方米的油渍; 2)在空气压缩机房以南的水泥 地面上观察到约 2 平方米的油渍。以上区域的地面完整性较好,但可见细小裂纹。以上污渍的面积和程 度较为有限,相关区域的混凝地面状况较为完好。
  • 完整性未知的地下结构。根据从人员访谈、文档审查和英环公司的观察中获得的信息,除先前的的生产 废水地下储罐和报告第 2.5.1 节中提到的地下结构外,该场地还设置有隔离的生活污水和雨水收集系统,以及自 2015 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来建造的工艺废水收集管道。与外部污染区域接触的雨水将相邻的雨水系统。针对第 2.5.1 节中提到的现场雨水收集系统、地下管线或地下结构的完整性,并无相 关测试记录以供审查。鉴于较长的运行时间且缺乏完整性状况的相关信息,英环公司不能排除以上地下 结构对土壤和/或地下水的造成潜在影响的可能性。

II 第二阶段场地调查总结

二期调查于 2019 年 10 月 15-16 日完成如下工作:

    • 使用 Geoprobe 钻机在 3 个位置钻孔到地下 9 米(MW-1 到 MW-3),在每个钻孔参考 PID 扫描结果,在浅 层土壤中采集一个样品。另外在其他 5 个位置使用手钻钻孔 2 米深度,每个孔采集一个样品。总共采集了 9 个样品,包括一个质保/质控的平行样;
    • 三个钻孔(MW-1 到 MW-3)安装成地下水监测井,用来采集地下水样品;
    • 总共采集 6 个水样,包含一个平行样、一个现场空白样和一个运送空白样用来质保/质控;
    • 测量地下水水位和高程来确定地下水流向。
    • 所有样品送到实验室进行 13 种优先污染的重金属、总石油烃(T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半挥发 性有机物(SVOCs)包含有机氯和有机磷农药的检测;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分析的结果,英环总结如下 :

根据本次钻探和环评报告,在 70 米的深度范围内,从上到下的土壤地质为回填土、粉土、粉质粘土、粘土、 细砂和基岩。

场地上的浅层地下水稳定水位从地表下 2. 4 米到 3.67 米。根据稳定水位数据确定,浅层地下水流向是西北 到东南。

A. 土壤 金属:

在大部分土壤样品中检测到了其他 13 种优先污染的重金属(锑、砷、铍、镉、铬、铜、铅、汞、镍、硒、 银、铊和锌)。根据检测结果和选用的国际标准(如美国环保局筛选值的土壤标准、荷兰干涉值标准),国内标准

(中国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筛选和管控标准)进行对比,总的来说,所有的重金属含量都比较低,不代表污染。浓 度略高的砷和铊在这个阶段也不代表污染,因为它们的浓度均低于荷兰干涉值和工业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总石油烃(TPH):

在 MW-3 位置的 2-3 米深度检测到的总石油烃浓度低于荷兰干涉值和中国土壤环境标准中工业用地的风险筛选 值和管控值。检测到的总石油烃可能来源于回填土,因为尽管它靠近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道,但是没有检测到 其他的污染物。

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在所有土壤样品中,没有检测到以上物质。

六价铬:在所有土壤样品中没有检测到六价铬。

B. 地下水

金属:

在 13 中重金属中,仅仅检测到了锑、铜、镍和锌,它们的浓度均低于中国地下水质量标准的三级和四级,并 且低于荷兰标准的目标值和干涉值,在当前阶段不代表污染。

总石油烃(TPH)、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在所有的地下水样品中没有检测到以上物质。

六价铬: 在地下水样品中没有检测到六价铬。

总的来说,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在当前场地所采集的土壤和地下水,没有被 13 种重金属、六价铬、总石油 烃、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迹象。所以检测到物质的浓度能被作为场地退出前的背景值。